恋爱时和男友共同名字的全款房,分手后我能拥
无锡律师
2025-02-17
恋爱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,并登记于双方名下,且明确登记双方占有份额性质为共同共有,应当认定双方对房屋共同共有,应当认定为各方占有房屋50%权益,双方一人一半。双方恋爱期间共同购置的物业,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,且双方不具有家庭关系;不存在共同共有的基础关系,应视为按份共有;双方未约定占有份额,应依双方各自支付的出资额计算共有房屋的份额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你好,具体什么情况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你可以与男友写一个赠与协议,据此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
下一篇:暂无 了